问题 | 规定调整竞争关系的具体条款 |
释义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和制裁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公用企业限定购买指定商品、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串通投标等限制竞争行为。 法律分析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以及其他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亦作了相应的禁止和制裁的规定。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串通投标的行为等。 拓展延伸 竞争法规定下的市场竞争行为限制 竞争法规定下的市场竞争行为限制是指根据竞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这些限制和规范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有效运行。具体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禁止价格垄断、限制市场份额、禁止不正当竞争手段等。竞争法规定下的市场竞争行为限制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的竞争行为。同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限制能够保证他们享受到公平的市场价格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结语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部门垄断、地区封锁以及其他限制竞争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等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禁止和制裁。竞争法规定下的市场竞争行为限制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有效运行。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消费者则能享受公平价格和优质产品与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