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怎么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现金清查的具体过程和注意事项,包括出纳人员在场、不能使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和收据等。同时,文章还介绍了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其中包括银行对账和未达账项的定义及情况。 法律分析 现金清查的具体过程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际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比对,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现金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清查过程中不能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充抵库存现金。 盘点后,根据现金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是反映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的清查: (1)银行对账。银行存款清查亦称银行对账,是指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2)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的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由于未取得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项目。未达账项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①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②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③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④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结语 现金清查和银行存款清查是财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准确无误。在现金清查过程中,出纳人员必须在场,并且不能使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和收据充抵库存现金。盘点后,需要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反映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而在银行存款的清查中,银行会对账,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可能存在未达账项的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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