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
释义 | 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五天,不想继续工作了,不可以直接走。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想辞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果是在试用期间想辞职的,提前三天即可。 一、刚签完合同能辞职不去吗 刚签完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立刻不去的,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应当承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老板是否可以不同意 辞职老板不可以不同意。当事人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辞职不批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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