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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虐待动物受治安处罚吗
释义
    虐待动物不受治安处罚。目前我国还没有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只对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行为作出规定,其他虐待动物行为却得不到惩罚,虐待动物给社会和青少年做出了恶劣的示范,甚至可能演化成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治安事件,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约束和遏制。“有遗弃、饿死家养动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食用、商业利益或其他目的,以活剥皮毛、活烫、活埋、毒杀等方式虐杀活体鸟兽禽畜或在公共场合残害、暴打、宰杀鸟兽禽畜动物的”;“以暴力方法强迫动物进行表演、打斗、比赛来牟利或娱乐的”等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纳入治安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定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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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