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业贷款,办理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业贷款的定义、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条件以及流程。商业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城镇居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法定贷款政策。申请商业贷款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办理商业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 法律分析 商业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城镇居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其利率执行法定贷款政策。 一、借款人办理商业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职业和收入证明;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5)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办理商业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商业贷款流程 1.提交贷款申请:当你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办商业贷款了。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需要将银行认可的齐全材料递交给银行审核,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不同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就会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商业贷款一般审核时间是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银行受理调查期间,会根据情况要求贷款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因此,这段时间贷款申请人需与银行保持联络。 3.银行核实审批:贷款银行会针对几方面进行核实:房屋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信用情况等。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如果贷款申请人的信用不良,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的失败,因此生活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是很重要的。 4.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在该银行开户,领借记卡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在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5.银行发放贷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打入到房产开发商的账户,借贷关系成立,贷款人按规定偿还贷款。 拓展延伸 商业贷款是指商业机构向个人或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用于商业活动的资金周转。商业贷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贷款:申请人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包括个人或企业财务报表、经营计划、还款能力证明等。 2. 审核资料:贷款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具备还款能力。 3. 评估信用:贷款机构会评估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能够承受贷款的金额和利率。 4. 决定贷款金额和利率:根据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经营计划和还款能力,贷款机构会决定贷款金额和利率。 5. 签订合同:申请人需要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 6. 发放贷款:贷款机构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 7. 还款: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商业贷款的流程因国家、地区和贷款机构而异,但通常包括申请、审核、评估信用、决定贷款金额和利率、签订合同和发放贷款等步骤。申请商业贷款时,应仔细阅读贷款合同,确保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结语 商业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城镇居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其利率执行法定贷款政策。商业贷款的办理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商业贷款的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商业贷款的流程包括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核实审批、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t第三十二条\t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最终损失,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t第十二条\t在国务院确定的额度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账面价值收购有关贷款本金和相对应的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对未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实行无偿划转。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t第十三条\t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后,即取得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各项权利。原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及有关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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