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离婚当事人的义务: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一、房地产权属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请求司法保护、委托代理人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文书等; 3.请求调解、双方自行和解、提起上诉。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等; 4.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秩序; 3.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三、家庭经济纠纷怎么解决? 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经济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而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的活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除可以查阅本案资料外,还可以复制本案有关资料和法律文书。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同时,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缴纳诉讼费用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