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的工资超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吗? |
释义 | 如果劳动者还处在试用期,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 一、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如果劳动者处在试用期,其工资水平不能低于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期限可以通过以下形式确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计算为: 1、入职试用期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三倍 试用期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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