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变更决议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会变更决议有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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