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是什么机关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另外,首次明确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事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通过地点:北京时间: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提交大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四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据最高检恢复重建后的首位检察长黄火青介绍说,这部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把这一点在法律规定上写出来,还是第一次。在其他许多问题上,这部法也有许多新提法,比如说,新法里把原来的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改为在检察长“主持下”进行工作,这就更好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检察制度发展的基石。至1979年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基本重新建立起来。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是什么机关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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