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未交交强险与三轮摩的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
释义 | 摩托车未交交强险与三轮摩的发生事故,摩托车当事人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 3.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4。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这种赔偿方法,在全中国都是统一的,得到了全国人民,全国法院的一至认可。 5。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 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方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被认定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被认定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被认定为有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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