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罢免业主委员会需要百分之多少业主签名同意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包括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此外,还需满足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有合法的《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并经过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备案。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拓展延伸 罢免业主委员会:签名同意所需的业主比例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罢免业主委员会所需的签名同意比例是根据具体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大会决议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业主委员会章程要求罢免需要得到一定比例的业主签名同意,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体的比例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规模和业主人数而有所不同,通常在30%至50%之间。然而,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以了解您所在地区具体的签名同意比例要求。 结语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有三个: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此外,业主委员会成立还需满足其他要求,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占一半以上,并有合法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并经过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备案。罢免业主委员会的签名同意比例根据具体章程或大会决议而定,通常在30%至50%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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