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协议离婚的条件及程序,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释义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第六、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条件: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当事人。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协议离婚程序: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3)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4)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程序为: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为: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携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4、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协议离婚的程序
    有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以下程序走:第一,办理离婚的人需要递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部门需要告知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而且还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离婚的内容也要询问当事人的意愿。三,办理离婚的男女需要各自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而且还需要在声明书上声明人一栏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必须有申明人在监视人面前完成。四,婚姻登记部门则把离婚人提交的证件,离婚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信息没有问题,就可以办理离婚。五,审查询问完毕后,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婚姻登记工作者及颁发离婚证书。
    我国登记离婚的必要条件,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我国登记离婚的必要条件为:
    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第三十一日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都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2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