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迁到另一个集体户口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基本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跨市迁移,那还要符合外地人才引进的条件才行,如果不是跨市的,就只要你目前的单位出具一份同意迁入证明就可以办理,原单位开出迁出资料,迁入资料与迁出资料一起交给公安局就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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