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年10月1日起, 个税起征点 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