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改制变更劳动关系时有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是,企业改制前所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在改制后应继续履行,改制后的企业不得借口改制否认原合同的有效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将更加明确,不同的利益需求会在劳动关系上反映出来。 一、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 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的社会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很多的国有企业都进行了改制,改制之后对企业中的员工等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在企业改制进程中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来看一下与改制企业职工有关的规定是如何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二、想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想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如下: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如下:(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一但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订立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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