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 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根据相关 法律客观: 都是扣3分罚200的有:1、不按规定道路行驶。2、超速驾驶但未超速限速50%。3、未给特殊车辆让行。4、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所以,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处罚方式有:罚款、扣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