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具体如下: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6、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 《青海省实施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车辆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或者强行扒车二)不得从车窗上下车三)乘坐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且系扣牢固四)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督促、指导其使用安全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