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形式; 2、提交虚假的申请材料; 3、未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 4、其它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