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衔与行政级别对照表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警督。警督是警衔的第三等级,共有三级,分别是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副科、正科、副处,二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是正科、副处、正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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