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交通违章滞纳金应当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进行计算。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交通违法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几个个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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