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民基本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住宅安宁权,通信自由权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