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瑕疵有哪些,其效力体现在哪里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合同效力瑕疵的具体类型以及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情况。同时强调了合同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上,并规定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内容,以指导合同效力的认定。 法律分析 一、合同效力瑕疵的具体类型包括: 1. 合同成立后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从而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 合同成立时即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但合同双方并未意识到或未能在合同中明确表达。 3. 合同中存在对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规定或条款,这些规定或条款在合同成立后才被明确发现。 2.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 3.合同可撤销: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 二、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合同的效力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 即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人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2.合同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 3.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 三、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合同效力瑕疵的具体类型以及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概念。同时,强调了合同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拘束力以及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最后,提到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对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定,并呼吁读者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一条\t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t第二十五条\t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当事人也未催告的,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自民法典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解除权消灭;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十四条\t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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