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挪用公款被发现的,一般是通过查账。查账方法如下:1、审查会计凭证,核实做账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一致,有无将应付款项做账付出,但不及时付给对方而挪用的情况。2、审查收款票据,看收款时间与开票时间、开票时间与做账时间相符,核实有无将所收到的现金或现金支票收入不及时上交入账而挪用的情况。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