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坐牢的人手机由警方临时保管。对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决定免予处罚的,当场退还。需要行政拘留或者拘役的,由看守所或者看守所保管。刑事拘留是在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在法律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在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没收手机原因如下: 1、避免向外传递信息。不管是看守所还是监狱,一旦收监,必须要让犯罪嫌疑人和犯人与外界隔绝。否则,像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法院宣判之前,如果嫌疑人向外透露信息,影响办案。而进入监狱的犯人,如果有手机和外界联系,很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手机遥控外界同伙继续犯罪,如内外勾结越狱,如犯人为达到判刑目的,让外面的亲属或朋友给指定的卡上打钱以行贿赂等; 2、让犯人感受失去自由的痛苦。进入监所里的人,除了活动范围受限,失去人身自由外,还有通信自由被限制,除非按规定拥有探视权。否则,与外界隔绝联系,那种失去自由的痛苦是很难受的,这对改造犯人悔过有很大的帮助。否则,进了监狱还要享受和外面一样的自由,那结犯人的惩罚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3、监所内没收手机,避免出现群体事件。在监狱或看守所内,都会划分监区,将入监前彼此熟悉的犯人分开,编入不同的监区。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在监所内信息互通流畅,一旦个别监区有突发情况,犯人利用手机将情况透露给其他监区,从而导致有串通和预谋的群体事件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