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
释义 | 【股权抵押合同范本】广州市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 质权人: 鉴于: 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任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供给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批准吸收出质人供给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任务,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2.出质股权应包含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产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出资购置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置而涌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含债权人发布提前到期的情况。 2.担保领域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领域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含罚息)、违约金、侵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处理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请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正、变更或调换等情况而受任何影响。如产生上述情况,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批准,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 1. 质押登记 (1)出质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批准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懂得除质押的相干手续。 2.质物的保管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产生以下情况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产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况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产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况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任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已完成签订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现,对出质人具有法律束缚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违背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含法律、法规、规章、处所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干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任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材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正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干税项和费用。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订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产生且不会产生拖欠包含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贴、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存任何情势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约定事项 1.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批准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用下列行动: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法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情势产生重大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产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情势、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正公司章程,转变公司经营领域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供给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态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任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⑥签订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任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任务。 (2)出质人承诺,当涌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产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产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干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订)送达质权人: ①产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正确的。 ②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把持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履行或被采用了具有同样效率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重要财务负责人、通信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合等事项产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程度方面产生不利变更的。 ④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产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请求配合供给相应的财务材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请求配合供给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请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履行效率的公证,出质人自愿吸收该强制履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保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批准,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6)未经质权人批准,不得就质物签订或批准签订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法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含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态恶化、出质人拒绝购置标的公司配股或标的公司发行新股,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态已足以迫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请求供给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10)出质人确认,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干权利。 2.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订页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为按重要营业地址(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个银行营业日;如果是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果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质权人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请求或其它通信均须在质权人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方法或电子邮件方法向质权人发出的所有通知、请求须于事后将原件(加盖公章,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出质人签订)以当面送交或邮寄于质权人的方法加以断定。 (2)出质人批准,对其提起任何诉讼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只要发送至本合同签订页列明的重要营业地址/住所地,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质权人,对质权人不生效。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3.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率独立于主合同的效率,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率。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阐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批准、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率。 ②出质人违背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理、清算、被吸收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正公司章程,变更业务领域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态恶化,经营涌现严重艰苦,或产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态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⑤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把持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履行或被采用了具有同样效率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批准,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法处分质物的;或产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请求供给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材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丧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背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动,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动。 2.违约处理 如产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发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请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充质权人所受丧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遇的全部丧失。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实用的法律 本合同实用中华国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2.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住所地的国民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争议期间,各方应持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3.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双方可约定并记载于本合同第九条中。也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阐明,本合同中相干用语和表达与主合同具有雷同的含义。 第九条 合同要素条款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 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编号: )。本合同项下债权人为: ,住所地为: 。本合同项下债务人为: ,住所地为: 。 2.本合同项下质物:本合同项下质物为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的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整。 3.账户名称及帐号: 。 本合同正式 份,其中出质人执 份、质权人执 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出质人及质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任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正确无误的懂得。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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