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公积金贷款多少钱 |
释义 | 法律分析:西安公积金贷款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35万元。 4、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出现断交的,只累加余额。职工出具转移单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系统里外地转入的余额显示必须是“外部转入”。 5、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65万元。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存;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5个月(含)且办理补缴的; 3.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 4.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7.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办理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满一年以上; 8.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应不得高于50%; 9.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 营业税“5改2”实施之后,楼市新政中有关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也随之落地。昨天下午,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双双宣布(以下简称省公、市公),调整现有贷款政策。 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缩短到6个月、首套首付最低2成、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申请条件、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等方面,省、市公积金出台了几乎一致的宽松政策。 同时,实行存贷挂钩机制,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目前为15倍)。 (一)贷款条件放宽缴存时限由一年调整为6个月 根据原有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新政大大缩短了缴存时限,由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也就是说,最快半年,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二)贷款额度提高 1、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原先政策规定,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新政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但单人可贷额度不变,仍不超过50万元。 2、首付比例降低 首套首付最低2成。 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楼市新政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市公规定,今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原先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原先为60%)。 省公的规定稍有不同。首套首付同样为2成,但在二套房申请要求上,省公只要求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并不包括商业贷款;同时,省公也没有首付4成的规定。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八条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具体比例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 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