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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又怀孕了继续执行吗?
释义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一、监外执行多少天报到一次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法令没有明确规定监外施行报到的时间。罪犯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应及时收监:
    1、发现不适合监外施行要求的;
    2、严重违背有关监外施行监督管制规定的;
    3、在监外施行的境况消失后,监犯刑期未满的。另外,收监后在监外施行的时间不计入其刑期。
    二、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第二、已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时允许监外执行,且不会危害社会等执行条件的。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或已怀孕,正在哺乳的,可以暂时监外执行。但是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保外就医。
    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一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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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