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男方借的钱算作为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离婚期间男方借的钱一般不算共同债务,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一、丈夫欠款妻子该承担吗 丈夫的欠款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该与丈夫共同承担;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妻子不需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一方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一方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证明不是共同债务的:1、双方没有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也没有事后追认,这样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2、该笔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就是说该笔债务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三、夫妻分离债务怎么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司亏损,如果是属于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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