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符合的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地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其中的证据可以是伤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例如村委会或者社区)的相关记录或者证明、加害人的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