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服该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处理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害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能参加行政复议吗 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收到决定书的60日内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多长时间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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