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有何不同? |
释义 |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在于经济效益。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如政府拨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免税收入是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如国债利息和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目的和收入来源方面。 法律分析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1、从根本上来说,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 2、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比如一些政府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 3、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经济效益。对于国家公益行业的经济来源,一般都会视作免税收入,不进行征税。如果是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的,并且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则需要征收税费,区别主要是目的以及收入的来源方面。 结语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在于经济效益的存在与否。免税收入是指国家对某些应交税的经营活动予以优惠政策,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征税收入则是指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而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此,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在目的和收入来源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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