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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规则是什么呢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他合伙人决议将某一合伙人除名,使其非自愿地丧失合伙人资格。
    一、当一合作人死亡时,如何处理其名下的合作权益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二、投资者可随时撤回吗
    投资者可以随时撤资。法律规定,在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如有合伙人撤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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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