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院收养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福利院收养条件如下: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2、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