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的问题,注销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四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