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宾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为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申请者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村(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办理。在提供相关材料后,计划生育服务站将进行审查,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本证明仅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等用途。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法律分析 为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相关证明文件需要办证者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证者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将进行审查。 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申请条件:本证明仅适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之用。 3、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办理程序:首先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最后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5、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拓展延伸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办理宜宾计划生育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生育或者避孕证明; 3.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享受独生子女待遇证明; 4. 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生证明; 5.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节育手术证明; 6. 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节育手术证明; 7.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享受避孕节育奖励证明; 8. 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享受避孕节育奖励证明; 9.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0. 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经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宜宾市计划生育证明》。 结语 为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申请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村(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办理程序包括提交证明材料和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最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该证明仅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等,具有法定依据和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支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危重救治体系,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科学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