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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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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