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未备案能否开居住证明? |
释义 | 在上海市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包括: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家庭户口簿。 法律分析 尽管没有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但承租人仍然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来办理居住证。 1、办理手续 (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2、办理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一、租房合同编号是什么? 租房合同通过租赁备案登记取得编号。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二、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结语 尽管没有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但承租人仍然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来办理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家庭户口簿。通过租赁备案登记可以取得编号,方便承租人在办理居住证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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