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也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
释义 |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主旨是:异地办证需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条件,收费标准统一为每证20元。申请流程包括办理居住证、信息审核签发、制作核验发放。申请人需按规定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最后领取证件。公安机关将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时不能受理。 法律分析 1.在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2.异地办证的人员需要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才可以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但是,部分地区对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时还不能受理。 3.换证补证收费标准统一降为每证20元。 4.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第二步,通过审核后,于公安局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第三步,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第四步,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结语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方便了居民的生活。申请人需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条件,并缴纳20元的费用。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发、制作发放等步骤。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经审核签发后,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核验发放。根据法规,公安机关将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这一便利措施为居民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