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本地可以办离婚吗 |
释义 | 外地户口不是一定可以在本地办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不得在异地办登记离婚。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一、两人都在异地怎么离婚 两人都在异地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聋哑人离婚规定? 聋哑人离婚和普通人一样,法律对此无特别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登记是否必须在结婚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登记没有要求必须结婚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在中国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中国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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