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涉外离婚协议该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五、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XX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XX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涉外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一、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写法:1、双方身份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2、表示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有约定4、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约定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手印);7、离婚协议书签署日期。 二、分居协议怎么写 分居协议的内容具体如下: 1、分居的期限; 2、分居的终止; 3、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说明子女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5、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起草分居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体现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2、明确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3、夫妻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并就分居期间的债务作出约定; 4、明确分居期限; 5、离婚时财产的处理方案。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此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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