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涉外诉讼离婚流程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