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析产协议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屋析产协议的可撤销性和流程。协议可撤销的情况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一方采用非法手段等情况。房屋析产流程包括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注意事项包括可以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法院判决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相关文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房屋析产协议可撤销性的问题 在房屋析产协议中,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协议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 1. 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那么可以撤销; 2. 如果协议的条款显失公平,也可以撤销; 3. 如果一方采用非法手段或者违背对方意志订立协议,同样可以被撤销。 二、房屋析产流程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具体应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7)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8)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结语 房屋析产协议的撤销性及流程是房屋析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析产协议是因为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可以被撤销。协议的条款也需要显失公平才能被撤销。如果一方采用非法手段或违背对方意志订立协议,同样可以被撤销。在房屋析产流程中,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件和申请。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相应的申请和审批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七条\t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六条\t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二十一条\t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 (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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