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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释义
    结婚,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件很开心、幸福的事情,因为从此以后有人与你共黄昏,有人问你粥可温,嫁给爱情是婚姻最美的样子。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些人,结婚并不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而是在被逼无奈受胁迫的情况下才选择的结婚。
    被胁迫的类型很多,比如被人以对自己或者近亲属懂得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受到要挟的一方为了保护其在意的人和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另一方结婚。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被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更是没有幸福可言。
    那么,受胁迫而结婚的人就要这样委屈一辈子、断送自己一生一世的幸福吗?当然不是,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申请撤销还有一个期间就是1年。如果被胁迫结婚的人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其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到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幸福需要自己争取,争取幸福也要懂得选择合适的。如果因为被胁迫才结婚又不想将就一生,那么就依法起诉撤销婚姻,勇敢的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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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