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赔偿有以下流程:一、出险报案: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二、损失确认: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赔偿标准;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1、保险单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损失清单;4、身份证复印件;5、事故责任认定书;6、事故调解书;7、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客观: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