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根据宪法规章:“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章。”宪法的这一规章,既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又是制定基本法的法律依据。行政区有权制定在各自辖区内生效的法律、法规和命令等,但是它们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本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相抵触,必须符合“一国两制”的精神,也只能在特别行政区有效。,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