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禁止任何尖锐的东西。如牙签、指甲刀、牙膏、牙刷等等;2、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3、禁止任何纸质的东西。;4、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5、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6、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毯子也不用送了,送了不一定能拿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体检,看守所认可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钱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能够支付;对于不让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送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