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回中山不需要隔离,但要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深圳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设置了防范区。 龙岗防范区 坂田街道全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罗湖防范区 东门街道:新园路明华广场、东门街道新园路耀华楼区域。 笋岗街道:防范区为泥岗东路以南,笋岗东路以北,宝安北路以东,广深铁路以西所围合区域及泥岗东路以南,梅园路以北,红岭北路以东,宝安北路以西所围合区域。 福田防范区 沙嘴社区和沙尾社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区域),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中山对深圳防疫管控措施 从深圳市中风险地区、封控区来(返)中山人员要执行14天居家隔离的防疫管理措施; 从深圳市管控区回中山要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措施; 从深圳市防控区来(返)中山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措施; 从深圳市其他地区来(返)中山人员执行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