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婚后能分吗 |
释义 | 再婚后婚前财产对方不能得到。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一、房产加名字之后产权就拥有一半了吗 房产加名字之后产权不一定就拥有一半。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对该房产有协议,无论产权登记是否有另一方名字均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则产权不是一人一半。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房产是怎样的分割的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对于该房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如下: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 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个人财产婚后消耗,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补偿吗 个人财产婚后消耗,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补偿吗 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为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法院应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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