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又找谁拿钱? |
释义 | 拿到工伤鉴定书后,要看单位是否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让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后及时去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待遇,单位未缴纳的可以协商工商待遇,协商不了的,只能通过起诉维权,鉴定结论出来后,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劳动合同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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