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手续如下: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核查。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3、交税。买卖双方按规定交税; 4、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办理贷款手续。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6、买方领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